2024年4月8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浦东新区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财资中心集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本次《若干意见》强调财资中心是建设总部经济的重要抓手,对跨国公司在沪设立财资中心提出了针对性的制度安排,以吸引在浦东新区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中心。以下我们对此次财资中心新政进行简要解读,供业界参考指正。
背景
上海历来高度重视总部经济建设,财资中心作为跨国公司总部的核心功能和利润中心,是总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十年来,上海多措并举,持续鼓励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地区总部、吸引财资中心集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22〕17号),浦东新区政府于4月8日以“一号文”印发了《浦东新区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财资中心集聚的若干意见》(浦府规〔2024〕1号)。此举标志着浦东成为全国首个扛起财资中心建设大旗的地区,具有重大开创性、引领性。财资中心的建设不仅将进一步提升总部经济能级,也将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提升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与影响力。
本次《若干意见》填补了浦东新区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财资中心相关举措的空白,利用浦东新区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高度集聚的基础,从上海总部经济发展的需要入手,对聚焦跨国公司总部功能、便利财资中心资金运营以及配套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对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管理中心意义重大。
我们在本报告中,对《若干意见》政策重点内容进行整理,并提供安永的洞察与见解。
上海总部经济/财资中心建设相关政策发展
2024年4月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浦东新区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财资中心集聚的若干意见》(浦府规〔2024〕1号)
2022年10月
上海市人民政府修订《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22〕17号),明确了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定义、设立条件、扶持政策等措施,为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及资金运作与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2019年7月
上海市人民政府修订《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19〕31号),进一步升级前次修订关于认定条件、资金管理支持与出入境的措施
2017年1月
上海市人民政府修订《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发〔2017〕9号),引入“总部型机构”的概念扩大认定机会。同时简化出入境手续,并加强对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的资金管理支持
2011年12月
上海市人民政府修订印发《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发〔2011〕98号),进一步明确认定条件及地区总部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范围
2008年7月
上海市人民政府修订发布《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发〔2008〕28号)
2002年7月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鼓励外国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暂行规定》(沪府发〔2002〕24号)
本次印发《若干意见》政策重点
本次印发《若干意见》政策重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鼓励跨国公司聚焦总部功能设立财资中心,二是提高财资中心资金运营便利度,三是加强财资中心的配套保障,具体内容我们将在下表中详细阐释。
安永观点与展望
上海作为全球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拥有多方关键优势以便企业财资中心稳健运行。我们在下图列出了上海在建设企业财资中心方面具有的主要优势。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尽管上海近年来不断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户,但其亚太区财资中心却多设于新加坡或香港。
在中国加大金融市场开放的大背景下,我们认为,全球价值链重构为上海打造财资中心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迫切要求。上海打造财资中心,需要克服在资金跨境流动、金融监管税收和法律几个方面的短板,改善当前跨国公司总部在实施境内外资金调拨、流动、使用时仍存在的“结构繁杂、流动不便”等困难和挑战。
更深入地看,上海要成为严格意义上的跨国企业财资中心,还需要积极衔接国际规则,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切实提升跨国企业营运和资金效益。
在打造全球财资中心高地的同时,浦东新区在总部经济建设方面已然取得一定成果。作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最集聚、发展能级最高的区域之一,浦东集聚了1.3万多家大型商贸中心、制造业企业的营销和销售中心。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已有163家跨国公司在沪设立资金池,集中外债额度2300多亿美元、境外放款额度700多亿美元,企业全球资金管理效能不断提升。浦东正成为跨国公司扎根中国、布局全球的重要战略节点。
随着浦东总部经济的蓬勃发展与财资中心建设的不断深入,我们相信,浦东将以其创新实践与成熟经验引领上海并带动全国其他区域的财资中心建设与总部经济发展,促进中国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未来,安永将持续跟踪浦东财资中心相关政策动态,链接全球资源,不遗余力支持浦东总部经济和财资中心建设发展。
作者团队:
忻怡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亚太区金融科技及创新首席合伙人
大中华区金融服务首席合伙人
effie.xin@cn.ey.com
江海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中华区金融服务合伙人
中国金融改革工作组主管
中国海外投资业务部金融主管
alex.jiang@cn.ey.com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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